洗黑钱超过38万 新国女子为“爱”坐牢14个月 | Malaysian Institute of Estate Agents

洗黑钱超过38万 新国女子为“爱”坐牢14个月

2020-09-17

(新加坡17日讯)   新加坡一名女房屋经纪为“爱情”自愿当,替外国男友洗黑钱超过12万8600元(38万5800令吉),日前在法庭认罪后被判坐牢14个月。

被告是58岁的陈玉英(译音),她一共面对5项抵触贪污、贩毒和其他严重罪案(没收利益)法令的控状。

根据新加坡警方文告描述的案情,陈玉英在认识外籍男友“迪特尔”后,向对方提供个人银行账户资料,并根据男友指示,透过账户接收不明人士的款项,并将款项转入男友同僚的账户

事实上,这些款项是分别在2015年与2017年透过诈欺手段得来,两名受害者分别住在印尼和澳州。两起电邮诈骗案中的受害者,都直接把款项汇入陈玉英户头,总额12万8650元。

2015年5月29日,陈玉英将其中的4万7000(14万1000令吉)元取出,兑换成令吉,出境到新山并使用当地存款机,将钱转到一个陌生的银行户头中。她当时没有在关卡申报该笔款项。

2017年4月26日,她也将4万6000元(13万8000令吉)的款项交给两名陌生人。新加坡商业事务局在调查过程中,一共只成功追讨回3万5300多元(约10万5000令吉)。

警方文告指出,早在2014年11月,即陈玉英还没接收两笔巨额款项前,她已因为另一个银行账户中有7000元(2万1000令吉)的不明款项而涉嫌一起诈欺案,遭警方调查。她在2015年3月接到警方的劝告信,之后却仍与男友“迪特尔”有往来,并特地开设两个新账户帮他洗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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